儒濟生 · 中醫學習 中醫基礎理論 中醫診斷學 中藥學 方劑學 中醫內科學 針灸學 ← 主頁

中藥學 · 課堂筆記

第 0 課:中藥學緒論(總論)

授課時間:2026 年 1 月 23 日(中藥學總論上)、1 月 30 日(中藥學總論下)、2 月 4 日(解表藥)(藍永豪博士) | 整理:儒濟生個人筆記

← 返回中藥學目錄

中藥的核心定義是「在中醫理論指導下被使用的藥物」,而不是單看產地或外觀。本課是中藥學的起點 — 認識中藥的歷史、定義、分類、藥性理論、炮製、配伍、禁忌、劑量與規管。掌握這些基礎後,後續 21 章各論的單味藥才有紮實的根。



中藥的定義與範圍

「中藥」不是單看藥材本身 — 同一種藥材(例如麻黃),用在中醫理論辨證體系下就是中藥;如果抽提活性成分、純化結構、用現代藥理學思路研發成西藥(例如麻黃鹼製劑),就已經進入另一套知識與應用體系。

用了一個好生活化的比喻:薯仔到底是中餐定西餐? 答案不是看薯仔本身,而是看「哪個在用、用什麼理路」。如果用中式食法、配合中藥的配伍邏輯,薯仔都可以入藥;但是用西餐方式煮,就只是普通食材。

這個定義有兩層意義:

  • 第一,理論指導決定性質:中藥不可以抽離中醫理論單獨理解,否則就會變成普通草藥或保健品。
  • 第二,同一物質可以是中藥亦可以是西藥:例如葛根可以入中藥方,黃豆可以用來整豆腐、亦可以做西藥原料(如大豆異黃酮)。

    學習中藥要避免一個誤解:把中藥理解為「一堆植物」或「中國出產的藥材」。中藥的本質是在中醫理論指導下被使用的藥物。

    何為中藥

    中藥的正式定義是: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認識和使用的藥物。

    所謂中藥學,就是研究中藥基本理論和各種中藥的來源、採製、性能、功效、臨床應用及其他有關知識的一門學科 — 是中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而「本草」一詞,是我國傳統的藥學專著,沿用至今。

    中藥的來源

    中藥以植物藥佔絕大多數,另外還包括動物藥同礦物藥。中藥店內常見的百子櫃,置於櫃內的中藥材因為已經過加工炮製,切成一片片以便隨時可以煎煮飲用,因此又稱為「飲片」。

    常用中藥的數量與範圍

    「常用中藥究竟有多少種?」沒有單一固定答案。臨床上常用藥材的多寡,與醫療機構類型、醫師來源及用藥風格有密切關係——大型教學或專科單位藥材品項較多;一般私營中醫診所則可能只維持百餘種常用藥。香港中醫醫院作為具代表性的中醫醫療機構,肩負教學、臨床、科研等功能,也體現現代中藥服務向制度化、智能化發展的趨勢。因此本課不追求無止境羅列藥材,而是在有限時間內,幫助學生掌握最常用、最核心、最有臨床價值的部分。


    中藥的歷史與本草學發展

    中藥的歷史源遠流長。從史前時代的嘗百草,到現代的《中國藥典》,每一個時期都有代表性的本草著作,記載住那個時代的藥學成就。

    本草著作的出現時序本身就是理解中藥學發展的主軸。

    主要藥學專著(按時序)

    1. 秦漢《神農本草經》:成書於東漢(或漢代),作者已無法考證(不是一時一人之作),是現存最早的藥學專著,代表了秦漢時期的藥學成就。其對四氣、五味、毒性、七情等的論述,奠定了藥學理論的基礎;所載 365 種藥物,分上中下三品(上品無毒可久服、中品無毒有毒可斟酌、下品有毒不可久服)。
    1. 三國兩晉南北朝《本草經集注》:作者陶弘景。該書首先採用按藥材來源的自然屬性分類,將 730 種藥物分為玉石、草木、蟲獸等 7 大類。內容更加詳實,是第一部綜合性的大型本草。在編寫體例上,陶氏採用朱寫《本經》文、墨寫《別錄》文、小字為自注的特殊書寫體例。
    1. 隋唐《新修本草》:成書於唐代,作者為蘇敬等人。為第一部官修本草(或稱為世界最早的藥典),載藥 844(或 851)種,其圖文對照的編寫方式,開創了世界藥學的先例。
    1. 北宋《經史證類備急本草》(簡稱《證類本草》):作者唐慎微私人著述。該書載藥 1700 餘種,首創在藥後大量附列單方的形式,共附方 3000 餘首;其轉引大批北宋以前的方藥資料,使之得以保存同流傳後世,具有極重要的文獻價值。
    1. 明代《本草綱目》:作者為蘄州人李時珍。該書載藥 1892 種、附方 11,000 餘首、附圖 1109 幅;每種藥物分列釋名(確定名稱)、集解(敘產地)、正誤(更正過去文獻的錯誤)、修治(炮製方法)、氣味、主治、發明(藥物功能分析)、附方(民間流傳的藥方)等項,集我國 16 世紀以前藥學成就之大成;對其他自然科學亦有舉世公認的巨大貢獻。

    《本草綱目》之所以能廣泛流傳海內外,不僅因為內容豐富,亦與明代印刷術興起、中西文化交流擴大有密切關係。古代文獻早期需手寫、刻寫,複製成本高;印刷技術興起後,《本草綱目》得以刊刻流傳,並被翻譯成多國文字登上世界知識史舞台。

    1. 清代《本草綱目拾遺》:作者趙學敏。該書對《本草綱目》進行了大量的補充同重要訂正;新增的許多藥物具有較大的實用價值。
    1. 民國《中國藥學大辭典》:陳存仁主編,1935 年出版。收錄條目 4300 條,資料繁博,查閱方便,雖錯訛之處甚多,但仍不失為現代第一部最重要的大型中藥辭書。
    1. 新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簡稱《中國藥典》):是我國藥品標準的法典,由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組織編纂,經國務院同意後由衛生部頒佈施行。約每五年修訂一次,最新版本為 2025 年版。藥典分為四部,其中與中藥關聯最直接的是第一部 — 若只先購買與中醫藥最相關的一冊,應優先考慮第一部。

    其他重要工具書

  • 《中華本草》: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全國中藥專家編纂。是一部系統總結本草學成果,又全面反映當代中藥學科發展水準的綜合性中藥學巨著。於 1998 年 2 月出版了精選本,1999 年 9 月已開始出版全書。特色是圖文並茂、分部詳細,還涵蓋不同地區同民族藥物(如藏藥、新疆用藥等)。
  • 《中國本草全書》:共 410 卷,2000 年出版。由中國文化研究會魯軍會長組織、鄭金生教授主編,華夏出版社將古今中外的本草全部影印出版。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圖書館藏有整套版本,是編號極前的珍貴館藏(鎮館之寶)。其核心特色在於大量保留本草古籍的原始樣貌,透過掃描方式呈現歷代本草文獻的原書面貌 — 進入文獻學、版本學與古籍保存研究的重要入口。

    中藥的「正名」與標準化

    指出「一藥一名」是藥材標準化、規範化與走向國際化的起點。中藥命名若不統一,容易產生嚴重混淆:

    兩種典型混淆:

  • 同物異名 — 同一種藥材在不同地區有不同名稱(例如某地叫 A,另一地叫 B)。例子:何首烏(蔓毒痛)、絞股藍(甘茶蔓)、魚腥草(十藥)、胡蘿蔔(人參)。
  • 同名異物 — 兩種不同藥材卻都叫同一名稱(例如醫師開某藥,但藥房誤抓成另一種同名藥材,可能導致用藥錯誤甚至中毒)。例子:
  • 大青葉與蓼大青葉 - 金錢草與廣金錢草 - 木通、川木通與關木通(木通科木通、毛茛科川木通、馬兜鈴科關木通 — 三種不同植物)

    待中藥毒性的正確態度:「有毒觀念,無毒用藥」。安全用藥的基礎是先澄清混淆品。


    中藥的形態與現代供應模式

    中藥在實際世界中可以有不同呈現形式,學生需要對各種形態有基本理解。

    主要形態

    1. 原藥材:從藥用來源取得後,經過基本清洗、乾燥而成的材料 — 是最基礎的形態。

    2. 飲片:在原藥材基礎上經進一步加工炮製而成,已處理至可供臨床調配、煎煮使用的狀態 — 通常亦是傳統藥櫃中常見的形式(中藥店的百子櫃內都是飲片)。

    3. 中成藥:已預先製成一定劑型的成品,例如丸、散、膏、丹等。從古代走方賣藥到現代連鎖藥店包裝化、標籤化的產品,歷史延續且現代轉型了。

    4. 顆粒沖劑(科學中藥、濃縮中藥):由藥廠先行煎煮、提取、濃縮,再製成可用熱水沖服的顆粒。優點是便利、易保存、易攜帶,特別適合無暇煎藥或需外出的病人。現代診所常會並行提供傳統飲片、顆粒沖劑,甚至由中央藥房代煎後真空包裝。

    顆粒沖劑的折算與處方揭露

    顆粒處方若只寫「某藥 1 克」,往往指濃縮顆粒的重量,而非原飲片的重量。不同品牌的濃縮比例不同,同樣 1 克顆粒折算回原藥材,實際用量差異極大。若處方沒有清楚披露折算資訊,配藥員、其他醫護甚至急症室醫師,都可能難以準確判斷是否超量。

    病人有權索取完整處方;醫師拒絕提供處方,可能涉及專業失當。處方不只是配藥單,更是醫療與法律文件——在緊急情況、轉介或投訴中,處方是判斷用藥是否妥當的重要依據。開立中成藥時,原則上亦應向病人揭露組成藥味與分量,不可拿「秘方」作為不揭露的理由;處方、剩藥與藥渣都是病安的重要證據,不可當垃圾丟棄。

    中藥同食物的界線

    用一個簡單的判斷:「有沒有明確診斷、治療目的、辨證基礎與針對個體量身訂做的配伍?」

  • 一般食療湯水(用淮山、杞子、龍眼肉煲湯)→ 偏向食品或食材用途
  • 中醫理論下依病情處方使用 → 接近中藥應用

    法規與專業資格都不可忽略:合法行醫、註冊中醫執業、專業責任與病人保障。中藥不僅是知識問題,還牽涉專業倫理、執業邊界與公共安全。


    中藥的產地、採集與貯存

    中藥多數來自天然,其品質通常受多種因素影響:來源品種、生長環境(道地性)、採收時間、採收地點、加工方法、倉存物流等。

    藥物應用的四大要素:安全、有效、穩定、可控。外源性毒(如重金屬、農藥殘留、黃曲霉毒素、二氧化硫等)都是現代中藥品質控制的重點。

    道地藥材

    自唐宋起,逐漸形成「道地藥材」概念 — 道是行政區劃,地是地理、地帶、地形同地貌。所謂道地藥材,是指具有明顯地域性,因其品種優良、生長環境適宜、栽培(或養殖)及加工合理、生產相對集中而產量較大,其品質優於其他產地的藥材。

    道地藥材是中藥中的精品。中藥有如紅酒和茶葉一樣,產地及氣候變化均會影響藥材的質量。因此,選購中藥材的時候,謹記選擇道地藥材。

    主要道地藥材舉例:

    產地代表藥材
    雲南(廣西)三七
    四川川芎、附子、黃連、川貝母
    東北人參、五味子、細辛、防風
    山東阿膠
    河南地黃、牛膝、山藥(四大懷藥)
    廣西肉桂
    江蘇薄荷、蒼朮
    浙江白朮、浙貝母、菊花
    安徽木瓜
    甘肅當歸
    寧夏枸杞
    山西黨參

    當中的「四大懷藥」是指古懷慶府(今河南省焦作市境內)所產的山藥、牛膝、地黃、菊花等四大中藥,因此所謂的「淮山」實應為「懷山」。

    採集原則

    植物類藥物的採收原則是藥用部分有效成分含量最高時採集,具體方法如下:

    部位採收時機
    根多在秋末春初採集。秋末在地上秧苗未枯萎到土地封凍以前採挖為好。過早漿水不足,質地鬆泡;過晚則不易尋找,亦不易採挖。如丹參、沙參、天南星等。
    全草多在枝葉茂盛、花朵初開時採集。
    樹皮多在春夏之間採剝。根皮以春秋採剝為好。這時皮內質充足,亦易於剝下,如地骨皮、白鮮皮等。
    葉以在葉片茂盛、色青綠時採集為好,如荷葉、大青葉,但桑葉應在秋季經霜後採收。
    果實種子多在果實成熟後採摘,如杏仁、五味子;亦有應在果實成熟前採集的,如青葙子等。
    花多在花朵將開未開時採集,如金銀花、款冬花等;有的須在花開放時採摘,如旋覆花、菊花等。過早花不成形、氣味不足;過遲則花殘瓣落、氣味散失。

    藥材品質的實例與部位鑑別

    藥材品質可受品種、環境、採收、加工、倉儲等多個環節影響,以下三個例子說明「部位與時機」為何不是小事:

  • 金銀花:採收窗口極短,須在花蕾階段採摘;一旦花蕾變成盛放花朵,品質便大打折扣。這也是其價格高昂的原因之一。
  • 人參:若購買指定藥用部位,卻混入葉、果等非預期部分,不但造成商業糾紛,更可能引發品質與安全問題。
  • 附子與烏頭:兩者來自同一植物但不同部位,毒性各異,部位混雜並非小事。

    中藥的炮製

    炮製是在製備成各種劑型之前,對所用中藥進行的各種必要的加工處理 — 是中藥的一大特色。前人將中藥的性能稱為「偏性」,炮製正正是用來調整偏性的手段。

    與西方草藥相比較,中藥的一大特色就是重視炮製 — 中藥經炮製後往往能減低毒性、增強療效。

    炮製目的(七項)

    1. 降低或消除藥物的毒性、烈性和副作用
    2. 增強藥物的療效
    3. 改變或緩和藥物性能
    4. 改變或增強藥物作用的部位和趨向
    5. 矯臭矯味,便於服用
    6. 利於調劑、製劑、貯藏並保存藥效
    7. 提高藥物淨度,確保用藥品質

    炮製分類(修治分類)

    炮製的方法分類包括:水製、火製、水火共製、加輔料製。以大黃為例:

  • 生大黃:原藥揀淨雜質,大小分檔,燜潤至內外濕度均勻,切片或切成小塊,曬乾。
  • 酒大黃:取大黃片用黃酒均勻噴淋,微燜,置鍋內用文火微炒,取出晾乾(大黃片 100 斤用黃酒 14 斤)。
  • 大黃炭:取大黃片置鍋內,用武火炒至外面呈焦褐色(存性),略噴清水,取出曬乾。

    硫黃熏製的界線

    合理硫黃熏製在傳統中有其工藝背景(用於防蟲、防霉、漂白等),但若過度熏製、濃度失當,就會偏離合理炮製範圍,反而損害藥材品質。


    中藥的藥性理論

    中藥的性能(藥性)是中醫理論對中藥作用特點的高度概括。前人將藥物的性能稱為偏性,根據「以偏糾偏」的認識,用以闡釋藥物糾正機體陰陽偏盛或偏不好的機理。

    中藥性能的主要內容:四氣、五味、歸經、升降浮沉、毒性。

    中藥的性能(中藥學)是用以描述藥物作用的特性,主要以服藥後的人體為觀察對象;性能的總結要以中醫基礎理論為基礎,並以藥物作用為依據。

    性能同藥材的性狀(中藥鑒定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 後者是以藥物本身為觀察物件,用於描述藥材的各種天然物理特徵(形狀、顏色、氣臭、滋味、質地等)。

    四氣(四性)

    含義:藥物的寒、熱、溫、涼四種藥性。溫熱屬陽,寒涼屬陰。

    平性:對人體的寒熱病理變化沒有明顯影響的藥物。

    《珍珠囊藥性賦》李杲《第一章寒性藥》:「諸藥賦性,此類最寒。」例如犀角解乎心熱、羚羊清乎肺肝、澤瀉利水通淋而補陰不足、海藻散癭破氣而治疝何難……

    五味

    含義:五味最早的認識是口嘗而直接感知的真實滋味(辛、甘、苦、酸、鹹)。但中藥性能中的五味,不一定是表示藥物的真實滋味,更主要是用以反映藥物作用的特性。

    藥味不止五種(還有淡、澀),為了與五行配合,一直習稱五味:前人將淡味視為甘味的「餘味」而附於甘味;將澀味視為酸味的「變味」而附於酸味。

    陰陽屬性:辛、甘、淡屬陽;苦、酸、澀、鹹屬陰。

    五味與藥物作用的關係:

    五味作用
    酸、澀都能收、能澀
    苦能泄、能燥(苦能堅、苦以堅陰;降泄、通泄、清泄 — 與寒性相結合;燥濕)
    甘能補、能緩、能和
    淡能滲、能利
    辛能散、能行
    鹹能軟、能下

    氣與味的關係

    性同味是從不同的方面顯示藥物的作用,而每一種藥都有性同味。兩者必須綜合起來才能較全面的認識藥物的作用,準確的應用藥物。

    歸經

    含義:歸經是用以表示藥物作用部位的一種性能。歸有歸屬的意思;經是人體臟腑經絡及所屬部位的概稱。所謂某藥歸某經或某幾經,則表明該藥的有關功效對這一(或這些)臟腑或經絡具有明顯作用,而對其餘部位的作用則不明顯,或者沒有作用。

    引經藥

    根據歸經理論,前人認為一些藥物對某一臟腑經絡具有特殊作用,其選擇性特別強,並且可以引導與之同用的其他藥物達於病所,而提高臨床療效 — 因此將此稱為引經(或稱引經報使、主治引使、響導、各歸引用等)。

    經典口訣(引經藥):

    羌活主入太陽;蒼朮主入太陰;細辛主入少陰;川芎主入厥陰;白芷主入陽明;黃芩主入少陽。

    宋代「和劑局」的設立,促進了中成藥的應用。中成藥服用方便,但不便隨證加減。

    為了增強中成藥應用的針對性,醫者習慣於在成藥處方之後,再開列一至數味臨時添加之藥,以適合不同患者的特殊需要 — 這些就是「藥引」(例如八正散《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加燈心草煎湯送服)。

    升降浮沉

    含義:升降浮沉是用以表示藥物作用趨向的一種性能。

  • 升是上升,表示作用趨向於上
  • 降是下降,表示作用趨向於下
  • 浮是發散,表示作用趨向於外
  • 沉是收束閉藏,表示作用趨向於內

    在四種作用趨向中,升與降、浮與沉,分別是相對而言。而升與浮、降與沉,又分別相互聯繫,互相交叉,而難以截然區分。在實際應用中,升與浮、沉與降,又往往相提並論。升浮屬陽,沉降屬陰。

    升降浮沉的臨床意義:

    1. 利用藥物的升降浮沉性能,糾正人體氣機的升降出入失調,使之恢復正常(如胃氣上逆者,可用降胃止嘔藥治療)。
    2. 順應氣機趨向,因勢利導,祛邪外出(如飲食過多、胃腑拒納而欲作嘔者,可用湧吐藥,助胃上逆,吐出食物,避免宿食傷胃)。

    影響升降浮沉的因素:炮製加工、複方配伍。

    以生活體感理解升降浮沉:

  • 生薑紅糖水常讓人感到發汗、皮膚微熱、驅寒外散,可理解為辛散、升浮。
  • 銀翹散、金銀花、連翹等藥,常給人上達頭面、咽喉舒展、頭腦較清爽的感覺,也可幫助理解上行與發散。
  • 某些含冰片的藥,服後會在咽喉、鼻竅等部位出現清透、開竅感,也是藥物上達、通竅的具體感受。
  • 瀉下藥促進通便,很直觀就是向下走,故偏沉降。

    這些感受只是幫助入門,不代表所有藥都能靠主觀感覺判斷,仍須回到系統理論與臨床經驗。

    毒性

    有毒中藥≠中毒中藥。毒性相當於藥物作用峻烈或和緩的程度。中毒與否取決於毒性及用量。炮製、配伍、製劑等環節能減輕或消除毒性。按臨床需要,在安全用藥下可根據「以毒攻毒」的治則,治療某些特殊性疾病。

    核心問題在於:哪個在用?給誰用?什麼時候用?怎樣用?

    《神農本草經》按藥物的作用功效分為上中下三品:

  • 上品養命以應天,無毒;可以久服:人參、甘草等
  • 中品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可斟酌使用:常山、連翹等
  • 下品治病以應地,有毒,不可久服:附子、狼毒等

    「有病病受之,無病體受之」 — 用毒藥的人應該是病人自己先受。

    毒性藥的臨床使用與溝通

    使用有毒性藥物時,合格中醫師須做足病史詢問、過敏史確認、必要性評估與風險告知。若病情確有需要使用毒性藥物,應事先向病人解釋原因、徵得同意,並從最低劑量開始,明確交代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及停藥警訊。複診是非常重要的安全節點——醫師應主動詢問前次處方服用後有無不適或異常反應,以便及早辨識中毒或不良反應的線索,必要時調整處方。

    安全優先於療效

    只談療效、不談安全,並非真正合格的醫療行為。專業資格最重要的功能,是在合法規範與可追責制度下保障病人用藥安全。有一個類比值得記住:手術成功但病人死亡,是沒有意義的。

    「中藥」的類別極廣——連白米也可作為藥用,砒霜同樣屬中藥範疇。因此安全與否取決於辨證與用法,不能一概而論。


    中藥的配伍(七情)

    中藥的使用就好似交響樂 — 美妙來自於相互配合。

    含義:根據病情和藥物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則將兩味以上的藥物配合應用,稱為中藥的配伍。目的:使臨床用藥更加有效,更加安全。

    君臣佐使(中藥複方的基本結構):

    角色英文功能
    君Principal / Monarch主藥(針對主病起主要治療作用)
    臣Adjuvant / Subjects輔藥(協助君藥加強治療)
    佐Auxiliary / Assistant佐助藥
    使Conductant / Errands引經藥 / 調和藥

    七情配伍

    七情含義例子
    相須性能功效相類似的藥物配合應用,可增強原有療效石膏和知母
    相使性能功效有某些共性,或功效雖不同,但治療目的一致,一藥為主一藥為輔,提高主藥療效茯苓(利水健脾)能提高黃芪(補氣利水)之效
    相畏一種藥物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消除生半夏毒性能被生薑減輕或消除(生半夏畏生薑)
    相殺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生薑殺生半夏的毒
    相惡兩藥合用,一種藥物能使另一種藥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喪失萊菔子能氣作用(人參惡萊菔子)
    相反兩種藥物合用,能產生或增強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如「十八畏」若干
    單行單味藥就能發揮治療作用獨參湯

    「半夏畏生薑,生薑殺半夏」 — 這兩句說明「相畏」同「相殺」其實是同一配伍關係的兩個表述方向。

    配伍如用兵:配伍好比軍隊配置、足球隊分工——不同藥物各司其職,不是把同類藥簡單堆疊。經典方的價值不只在療效強,更在發揮療效的同時提高安全性。方劑不是任意拼湊,而是有嚴密結構、角色分工與歷代經驗驗證的。


    用藥禁忌

    用藥禁忌可分以下幾方面:配伍禁忌、病證用藥禁忌、妊娠用藥禁忌、服藥時的飲食禁忌。

    配伍禁忌(十八反 + 十九畏)

    原則:《神農本草經》云:「勿用相惡相反。」即凡是合用後會使治療效應下降、或使毒副效應增強、或產生新的毒副效應者,原則上都不宜合用。

    十八反(金元以來醫家概括):

    反藥物
    烏頭反半夏、瓜蔞、貝母、白蘞、白及
    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
    藜蘆反人參、沙參、玄參、丹參、苦參、細辛、芍藥

    十八反歌(李東垣《珍珠囊補遺藥性賦》):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蔞貝蘞及攻烏。藻戟遂芫俱戰草,諸參辛芍叛藜蘆。

    (此歌訣起源可追溯至五代後蜀韓保升《蜀本草》)

    十九畏(可以理解為 19 種配伍禁忌):

  • 硫黃畏樸硝(樸硝是精製芒硝的原料,芒硝是樸硝的精製品)
  • 水銀畏砒霜
  • 狼毒畏密陀僧
  • 巴豆畏牽牛
  • 牙硝畏三棱(牙硝又稱馬牙硝,亦是芒硝,是芒硝中結晶體比較大的)
  • 川烏、草烏畏犀角
  • 人參畏五靈脂
  • 官桂畏赤石脂(官桂 — 古代指上等肉桂,供皇宮用的優質肉桂)

    十九畏歌(李東垣《珍珠囊補遺藥性賦》):

    硫黃本是火中精,樸硝一見便相爭。水銀莫與砒霜見,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為上,偏與牽牛不順情。丁香莫與郁金見,牙硝難合荊三棱。川烏草烏不順犀,人參最怕五靈脂。官桂善能調冷氣,若遇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順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傳統禁忌與現代臨床的張力(以人參配五靈脂為例):

    古訣云「人參最怕五靈脂」,傳統上將兩者列為禁忌配伍;但現代某些臨床研究可能指出,在特定心血管病況中同用有其效果。面對這種情況,應抱持以下態度:

  • 若對藥物理解不深,沒有師承經驗、沒有長期跟診、沒有完整配伍背景,就不應因為看過一篇文章便貿然模仿。
  • 專家級用藥往往不是只看表面的兩味藥,而是整體方義、劑量、病機與配套用藥共同形成的結果;只學到外形、沒學到內裡原理,照搬容易出事。
  • 如無必要,應盡量避免觸碰高風險的傳統禁忌;若確有必要,應有充分理據、團隊討論、同儕支持與病人知情同意,才較符合專業要求。

    病證用藥禁忌

    凡藥不對證,藥物功效不為病情所需,有可能導致病情加重、惡化者,原則上都屬禁忌範圍。

    妊娠用藥禁忌

    含義:婦女在妊娠期間,除為了中斷妊娠、引產外,禁忌使用某些藥物,稱為妊娠用藥禁忌。

    理由:避免引起墮胎是禁忌的主要理由。除此之外,凡對母體不利、對胎兒不利、對產後兒童生長發育不利的藥物,對妊娠婦女均當儘量避免使用。

    禁用藥:包括劇毒藥、藥性作用峻猛的藥及墮胎作用較強的藥。如砒石、水銀、馬錢子、川烏、草烏、斑蝥、輕粉、雄黃、巴豆、甘遂、大戟、芫花、牽牛子、商陸、藜蘆、膽礬、瓜蒂、乾漆、水蛭、虻蟲、三棱、莪朮、麝香等。

    慎用藥:主要是活血化瘀藥、理氣藥、攻下藥及溫裡藥等章節中的部分藥。如牛膝、川芎、紅花、桃仁、薑黃、枳實、枳殼、大黃、番瀉葉、蘆薈、芒硝、附子、肉桂等。

    法律與倫理層面:涉及胎兒風險的用藥,知情同意、病歷紀錄與轉介考量都不可忽略。執業中醫師不得協助病人墮胎,這既涉及法例,也涉及醫療風險與診所配套能力。一般中醫診所若無搶救設備與高風險程序支援,就不應進行危險處置,適當轉介才是以病人為本的做法。例如孕婦合併子宮肌瘤,病情處理涉及保胎與控制出血風險的兩難,這類情況可能需要婦科專家介入,而非一般初學者任意仿效。核心觀念仍是:不是藥本身絕對能不能用,而是由誰用、在什麼病情下用、如何配搭與監測。

    服藥時的飲食禁忌(忌口)

    1. 忌食可能妨礙脾胃消化吸收功能,影響藥物的吸收的食物(如:生冷、多脂、黏膩、腥臭、有刺激性的食物等)。
    2. 忌食對某種病證不利的食物,以免影響藥物的療效(如:生冷食物對寒證、特別是脾胃虛寒證不利;辛熱食物對熱證不利;食油過多會加重發熱;食鹽過多會加重水腫等)。
    3. 忌食與所服藥物之間存在類似相惡或相反配伍關係的食物。
  • 服皂礬應忌茶 — 因為皂礬為低價鐵鹽(硫酸亞鐵),遇茶中的鞣質,易生成不溶於水的鞣酸鐵,而使藥效降低。 - 服綿馬貫眾應忌油 — 因為綿馬貫眾系脂溶性藥物,腸中有過多的脂肪存在,則藥物容易被機體吸收,如吸收過多,可導致中毒。

    戒口與發物:對皮膚病、過敏、濕疹等患者,常會建議戒發物,例如某些海鮮、蝦蟹貝類,以及菠蘿、榴槤、芒果等易誘發敏感的食物。但戒口不是永遠禁止,而是為配合治療——當病情與體質改善後,可逐步、小量重新接觸,觀察身體耐受。這種做法與西醫脫敏治療的精神相通:在控制風險下逐步建立耐受。此外,中西藥併用時機通常需要錯開時間服用。


    中藥的劑量

    中藥的劑量(用量):除特別註明者外,都是指乾燥飲片在湯劑中,成人一天內服的常用有效量。鮮品入藥及藥物入丸散時的用量則另加說明。

    一般原則:

  • 花葉類質輕的藥,用量宜輕(一般為 3-10g)
  • 金石貝殼類質重的藥物用量宜重(10-30g)
  • 鮮品一般用量也較大(30-60g)
  • 藥性較強和藥味較濃的藥其用量可稍小;藥性緩和及藥味較淡的藥,其用量可稍大
  • 小兒五歲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四分之一;五六歲以上可按成人量減半使用
  • 病情急重者,用量宜重;病情輕緩者,用量宜輕

    若病重藥輕,藥不能控制病勢,病情會發展加重;若病輕藥重,藥物也會損傷正氣。

    安全窗口與個體差異

    毒理學中的安全窗口概念指出:某些毒性較強藥材,有效劑量與中毒劑量之間距離很窄,稍有不慎就會出問題;毒性較低藥材的安全範圍則較寬。但即使如此,同一藥量在不同體質、年齡、併發症的患者身上反應不同,劑量拿捏須因人而異。影響因素包括體重與體型、年齡大小、有無慢性病、肝腎功能是否受損、是否有糖尿病或高血壓併發症、是否接受洗腎等特殊治療。

    因此,評估一位醫師是否安全用藥,不只看有沒有用毒性藥,還要看:病案是否完整、檢查是否充分、劑量是否保守審慎、是否由低劑量開始試探、有無詳細告知風險與警示症狀、有無安排複診監測與應變方案。

    中醫「濫用藥物」的判斷標準

    中醫所講的「濫用藥物」,不是單純開了藥就算濫用,而是指:

  • 劑量不合常理地過大
  • 用藥過於龐雜
  • 未依中醫理論指導
  • 沒有正確的診斷與辨證基礎就處方
  • 違背理、法、方、藥的基本原則

    一張合格處方理應能看出辨證思路、治法脈絡、方義架構與君臣佐使的安排。若處方混亂到其他醫師完全看不懂,甚至以「祖傳秘方不可公開」作為拒絕說明的理由,在專業審視下難以被接納。過度龐雜的處方——例如上百味藥同開——會令配伍關係失控、相互抵消、重複用藥及中毒風險大增。故有「能用一味藥治好的,就不要用兩味」之說。

    劑量失誤的實例

    有一個實習生把輕質藥開成大量的真實案例:質輕藥材(如花葉類)被誤按重量思維開成大量,病人拿到巨大藥包,連藥煲都難以容納。這提醒處方合理性不只在理論正確,也在於劑量與操作是否專業可行。


    中藥的用法

    給藥途徑

    除口服和皮膚給藥兩種主要途徑外,還有吸入、舌下給藥、直腸給藥、鼻腔給藥、陰道給藥等多種途徑。現代又增添了皮下注射、肌內注射、穴位注射和靜脈注射等。

    煎藥要點

    項目要點
    器具用化學性質穩定,不易與藥物成分發生化學反應,導熱均勻,保暖性能良好的器皿,如砂鍋、砂罐等陶瓷器皿。煎藥忌用鐵、銅、鋁等金屬器具,以免與中藥成分發生化學反應,使療效降低,甚至產生毒副作用。
    用水煎藥宜用潔凈澄清、無異味、含雜質及礦物質少的水。一般來說,凡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可飲用的水都可用以煎煮中藥。
    加水量一般可行的做法是,將飲片適當加壓後,液面應高出飲片 2 釐米。質地堅硬、黏稠或需要久煎的藥物加水量可比一般藥物略多;質地疏鬆、或有效成分容易揮散、煎煮時間較短的藥物,則液面淹沒藥物即可。
    浸泡一般藥物可冷水浸泡 20-30 分鐘。以種子、果實為主者可浸泡 1 小時。夏天氣溫高,浸泡時間不宜過長,以免藥液腐敗變質。
    火候解表藥及其他含揮發性有效成分的藥,宜用武火迅速煮沸,改用文火維持 10-15 分鐘左右即可。有效成分不易煎出的礦物類、骨角類、貝殼類、甲殼類藥物及補虛藥,一般宜文火久熬,使有效成分能充分溶出。

    特殊入煎方法

    先煎:有效成分相對不容易煎出的藥,入湯劑時,應先煎一定時間後,再納入其餘藥物同煎。另外,久熬可使其毒性降低的藥物,亦應先煎以確保用藥安全。

    後下:含揮發性有效成分,久煎易揮發失效的藥物(如金銀花、連翹、魚腥草、肉桂、沉香、檀香及解表藥、化濕藥中的大部分藥),或有效成分不耐煎煮、久煎容易破壞的藥(如青蒿、大黃、番瀉葉、臭梧桐、麥芽、穀芽、神曲、白芥子、杏仁、鉤藤等),與一般藥同入湯劑時,宜後下微煎,待他藥煎煮一定時間後,再納入這類藥同煎一定時間。有的藥甚至只需用開水浸泡即可,不必入煎(如大黃、番瀉葉用於瀉下通便)。

    包煎:藥材有毛對咽喉有刺激性及漂浮水面不便於煎煮者(如辛夷、旋覆花等);或藥材呈粉末狀及煎煮後容易使煎液混濁者(如蠺沙、海金沙、蒲黃、灶心土、五靈脂、兒茶等);以及煎煮後藥液黏稠不便於濾取藥汁者(如車前子等),入湯劑時都應當用紗布包裹入煎。

    另煎:部分貴重藥材(如人參、西洋參、羚羊角等)與他藥同用,入湯劑時宜另煎取汁,再與其他藥的煎液兌服,以免煎出的有效成分被其他藥的藥渣吸附,造成貴重藥材的浪費。

    烊化:將膠類藥物放入水或已煎好的藥液中,加熱溶化。膠類藥材(如阿膠、鹿角膠、龜甲膠等)與他藥同煎,容易黏鍋、熬焦,或黏附於其他藥渣上,既造成膠類藥材的浪費,又影響其他藥的有效成分的溶出,因此應當單獨烊化兌服。

    沖服:入水即化的藥(如芒硝等)、液體類藥(如蜂蜜、飴糖等)及羚羊角、沉香等加水磨取的藥汁,不需入煎,宜直接用開水或藥汁沖服。

    服藥時間

    時機適用
    清晨空腹驅蟲藥等治療腸道疾病,需在腸內保持高濃度的藥宜在清晨空腹時服藥。
    飯前服用攻下藥及其他治療腸道疾病的藥飯前服用,亦可不受食物所阻,能較快進入腸道發揮藥效。
    飯後服用對胃腸道有刺激性的藥宜飯後服用(但某些噁心性祛痰藥因其祛痰作用與其刺激胃黏膜,反射性地增加支氣管分泌有關,須飯前服用)。
    睡前安神藥用於安神安眠,宜在睡前 0.5-1 小時服藥一次;緩下藥亦宜睡前服用,以便翌日清晨排便;澀精止遺藥也應晚間服一次藥。
    瘧疾發作前截瘧藥應在瘧疾發作前 4 小時、2 小時與 1 小時各服藥一次。
    急性病不拘時服。

    峻下逐水藥晨起空腹時服藥,不僅有利於藥物迅速入腸發揮作用,且可避免夜間因頻頻入廁影響睡眠。

    服藥冷熱

  • 一般湯藥多宜溫服 — 因為中藥在煎煮過程中,許多藥物成分之間可能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沉澱。但多數沉澱在消化道內經消化液作用,又可被分解而被機體吸收發揮藥效。所以使用湯劑時要注意趁熱過濾,最好溫服(服時還應振盪),以免產生過多沉澱而被抛棄,造成浪費。
  • 治寒證用熱藥宜於熱服 — 特別是辛溫解表藥用於外感風寒表實證,不僅藥宜熱服,服藥後還要溫覆取汗。
  • 治熱證用寒藥,如熱在胃腸,患者欲冷飲者,藥可涼服;如熱在其他臟腑,患者不欲冷飲者,寒藥仍以溫服為宜。
  • 治真寒假熱證或真熱假寒證用從治法時,也有熱藥涼服或寒藥熱服者。
  • 服用丸、散等固體藥劑,除特別規定者外,一般都宜用溫開水送服。

    顆粒劑的臨床實務

    顆粒劑成為趨勢的原因包括:藥品質量與批次穩定性較高、較容易追蹤療效、節省空間、調配便利、標準化程度高;配合條碼與覆核制度,更能確保發藥精準。

    局限在於複方產品比例固定——只能加藥,不能任意減味,臨床上常需另加單味藥以貼合病情。有學生曾追問:在複方顆粒中加入單味顆粒,會否失去傳統共煎所帶來的協同效果?同行中確有建議「再煎一次」以求接近共煎效果,但這並非主流——顆粒劑的重要賣點正是方便,若還要求病人額外煎煮,往往降低依從性。

    不可因懷疑「未共煎」而任意加大單味藥劑量

    每味藥都有其常用量與對應範圍,隨意倍量有超量風險,屬醫師責任問題。

    服法上反對拆袋乾吞,應以適量水沖開後服用;亦不宜過度加水,以免藥味過淡、影響服用體驗。


    中成藥註冊與品質監管

    香港中成藥註冊制度

    凡符合中成藥定義並在香港銷售的產品,必須依法註冊。過往存在過渡性註冊與正式註冊之分,而近年制度已進一步落實,原先過渡性註冊產品應已完成正式註冊或退出市場。

    這套制度設立的目的是在於提升中成藥的安全性、有效性與品質標準,保障市民消費權益。

    從外地帶入醫院製劑或院內製劑在香港使用的限制:一般情況下不能隨意作為市售藥物使用,仍需符合相關審核與認證要求。

    現代製造標準與品質控制

    講到顆粒沖劑及現代中藥製造時,優良生產規範(GMP) 的重要性 — 現代藥品與中藥產品都需要遵守一定的品質管理標準。

  • 產品在生產過程中需關注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與批次管理等問題,並建立可追溯機制
  • 若某批產品出現安全疑慮,監管部門可公告並要求回收,與食品、奶粉等現代安全管理機制類似

    現代中藥已不僅是傳統經驗累積,而是逐漸融入現代品質管理、公共衛生與風險控制體系。

    藥房審方與把關流程

    大型中醫診所或藥房的主管,其中一項重要職責就是審視處方是否出現十八反、十九畏等禁忌配伍。若新入職醫師開出涉及禁忌的處方,中藥藥師不應直接忽視,也不一定要拒絕配藥,而是應先識別、再主動與醫師溝通:指出處方中哪兩味藥屬禁忌組合,詢問醫師是否確認保留;若醫師堅持有其治療理由,則需請醫師簽名確認,再由藥房續配。

    這個流程既是藥師盡到專業提醒與審方責任,也建立了清楚的責任紀錄。中藥藥師不只是執藥者,更是病人安全的把關者與臨床溝通的一環。


    保護瀕危動植物與中藥規管

    《中醫藥條例》附表 1 — 31 種烈性/毒性中藥材

    香港《中醫藥條例》內已記載了 31 種烈性/毒性中藥材,例如生巴豆、雄黃、生附子及生馬錢子等。這些藥只有註冊中醫先可處方使用,當中有一部分是未經炮製的生品,故使用中藥前必須小心鉴别。

    附表 1 中藥材(部分):

    山豆根、水銀、生千金子、生川烏、生天仙子、生天南星、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白附子(禹白附、關白附)、生附子、生狼毒、生

    草烏、生藤黃、白降丹、朱砂、紅粉、紅娘蟲、青娘蟲、洋金花、砒石、砒霜、斑蝥、雪上一枝蒿、雄黃、輕粉、雌黃、鬧羊花、蟾酥。

    (鬼臼(桃耳七、八角蓮)為 2023 年 1 月修訂新增)

    為何臨床上較少見附表 1 藥材? 由於管理麻煩、儲存與處方風險高,多數藥房不會主動備存;即使某些機構具備牌照,也不會隨意展示或讓學生接觸,以免增加管理風險。另一現實原因是:對於某些高風險藥材,若放在飲片煎劑中交給病人自行處理,變數過多;反而製成劑量受嚴格控制的中成藥,安全性較容易掌握。制度上,表列中醫師不得使用附表 1 藥材,只有註冊中醫師才有權處方部分烈性、毒性藥材。

    中藥中毒的常見原因

    1. 劑量過大或長期持續服用
    2. 用法不當,沒有按久煎、外用等正確用法
    3. 炮製不充分,有毒成分含量過高
    4. 患者不遵醫囑,自行服藥
    5. 中藥品種混亂、有毒藥物管理不善

    中毒中藥原因解析

    名稱品名炮製問題品種混淆配伍不當誤食生品用藥過量其他中毒原因
    川烏生川烏、製川烏與酒同用、生品內服、煎煮過短
    半夏半夏、清半夏、薑半夏、法半夏水半夏生品內服
    何首烏何首烏、製首烏長期使用
    附子鹽附子、黑順片、白附片白附子同川烏
    馬錢子生馬錢子、製馬錢子、油製馬錢子服後喝酒
    草烏生草烏、製草烏長期使用
    黃藥子黃藥子長期使用
    番瀉葉狹葉番瀉葉、尖葉番瀉葉長期使用
    雷公藤雷公藤服藥過久(別名:斷腸草)
    蒼耳子蒼耳子長期服用、個體差異

    中藥材同名異物與同物異名現象

    同名異物例子:

  • 大青葉與蓼大青葉
  • 金錢草與廣金錢草
  • 木通、川木通與關木通(木通科木通、毛茛科川木通、馬兜鈴科關木通 — 三種不同植物)

    同物異名例子:

  • 何首烏(蔓毒痛)
  • 絞股藍(甘茶蔓)
  • 魚腥草(十藥)
  • 胡蘿蔔(人參)

    澄清混淆品是安全用藥的基礎。對待中藥毒性的正確態度:「有毒觀念,無毒用藥」。

    保護瀕危動植物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 586 章)就中成藥含有瀕危物種的成份作出管制。詳情可參閱漁農自然護理署的《保護瀕危物種 — 傳統中藥》小冊子。


    課程地圖與學習策略

    中藥學的學科定位

    中藥學是研究中藥基本理論,以及各種中藥的來源、採收、炮製、性能、功效、臨床應用與相關知識的一門學科 — 是中醫學的重要基礎課。

    用「認識字母」的比喻學中藥:知道各味藥,好比先認得字母;但要把字母組成有意義的詞句,就要進一步學方劑學與臨床運用。

    中藥學的銜接關係:

    科目比喻
    中醫基礎理論認識字形、筆劃、字的結構
    中醫診斷學認識病的樣貌、病情判讀
    中藥學(本課)認識字母(每味中藥的性質)
    方劑學把字母組成有意義的詞句(配伍、方劑)
    臨床各科寫出文章(實際臨床運用)

    學習重點 — 功效是核心

    老師在來源、採製、性能、功效、臨床應用等多個面向中,明確指出「功效」是學生此階段最需要掌握的重點。

    性能如四氣五味、升降浮沉、歸經等固然重要,但在本課程安排上,功效是後續臨床應用的核心橋梁。理解藥物功效,才能進一步推論其適應情境與配伍價值。

    學習策略:先抓功效,再逐步延伸到配伍、方劑與各科臨床。臨床應用是功效的延伸;若未掌握功效,往後學習會失去主軸。

    課程取捨原則

    中藥內容非常龐大,如果每味藥都展開歷史、朝代沿革、臨床病例、跨科應用、經典方劑,單一藥物可能講兩小時都講不完。

    因此本課必須作出教學取捨:不可能將所有臨床細節全部納入,而是先讓學生掌握最常用、最重要、最不能錯過的藥物與觀念。

    如何學好中藥學(老師四句箴言)

    總結出學好中藥學的四句口訣:

    1. 博學強記,溫故知新 — 大量記憶加上反覆溫習
    2. 抓住重點,綱舉目張 — 抓住核心藥物,不要逐味藥陷入細節
    3. 看認結合,學會查書 — 結合實物辨認與文獻查閱
    4. 結合臨床,反覆實踐 — 最終要能應用到臨床

    考試形式與備考重點

    本課筆試分三部分:選擇題、簡答題與長問答題。選擇題為五選一,約佔六成,重點考藥物歸類、所屬章節、基本功效與類別判斷;簡答題常要求列表比較兩味藥在功效、應用或異同上的差別(與課堂筆記的表格密切相關);長問答則延伸至應用、配伍、比較與臨床理解,對綜合整理能力要求較高。簡答與長問答合計約佔四成。

    備考策略可壓縮成四樣:目錄、分類、功效、比較題。

    考試重點

    目錄記熟,基本上已接近合格水準;若能再加上比較題與細節掌握,就有機會取得更高成績。

    只要熟悉目錄與基本分類,已可應付相當部分題目;要取得高分,則需熟悉比較題與延伸應用。課程筆記已足以涵蓋考試要求,原則上不需要再大量補充外部資料;若要查資料,應優先查找權威來源。

    相關專業方向(延伸)

    若學生來自不同課程或證書背景,例如中藥藥劑、中藥鑑定、藥用植物學等,其學習重點可能有所不同:

  • 藥用植物學:偏重辨識植物來源、科屬、形態與藥用部位
  • 中藥鑑定:更強調藥材真偽優劣與全面辨識

    這些領域與中藥學有關,但本課仍以中醫臨床導向的中藥學為主,因此不會平均分配篇幅,而是聚焦對臨床學習最關鍵的內容。


    結語

    中藥學的核心思想是把「中藥」從靜態物件重新理解為「在中醫理論指導下被運用的藥物」。這個定義具有高度方法論意義,能避免學生陷入只看產地、名稱或外觀的狹隘理解。

    老師善於用生活例子拆解抽象概念(薯仔的中餐西餐、麻黃的中西藥差異、家庭煲湯與處方差異等),對初學者非常有效。同時兼顧傳統與現代:既談本草歷史與中醫理論,亦談註冊、規管、生產標準、回收制度與現代沖劑,有助學生建立完整而不失時代感的中藥觀。

    老師亦非常重視學習邊界與內容層次,清楚區分「本課先學什麼」「哪些屬其他學科深入處理」,這個有助於降低學生焦慮並提升學習效率。

    中藥的學習沒有捷徑,但有方法 — 從歷史脈絡(八部經典本草)建立文化厚度,從藥性理論(四氣五味歸經升降浮沉毒性)建立分析框架,從臨床功效(每味藥的核心治療作用)建立應用基礎。三者結合,先能夠真正掌握中藥學的精髓。


    - 本筆記僅供學習複習之用,所有中藥用量與臨床應用均為課堂示例,實際應用須在合資格中醫師指導下進行。中藥不可以自行服用,特別是附表 1 所列的 31 種烈性/毒性中藥材 — 必須由註冊中醫處方。

    目錄 | 第 1 課:解表藥——發散風寒藥與發散風熱藥 →